借贷纠纷的举证方式和法律规定

在借贷纠纷中,举证是解决争议的关键步骤之一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二十条至第六百二十四条的规定,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因此,借款人和债权人应尽量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,以备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。在举证过程中,通常需要提供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据:1、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;2、借款转账记录,如银行流水或电汇单;3、债务履行情况证明,如还款凭证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二十五条至第六百二十七条的规定,债权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主张权利,包括提起诉讼。在诉讼过程中,法院会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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